Give Me 医院

Policy

使用条款

规定本网站所提供服务的使用条件与流程。

第1条(目的)

本中文文本仅为方便阅读而提供。本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的正本为韩语版,韩语版是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本;如两者存在差异,以韩语版为准。 本条款旨在规定Give Me 医院(以下称“本院”)所运营网站中提供的服务的使用条件及流程相关事项。

第2条(服务的内容)

本院提供以下服务。 - 提供诊疗及治疗项目的介绍信息 - 受理在线咨询、预约申请 - 公告、活动等本院消息的告知 - 非医保诊疗费用等法定告知事项的公示

第3条(医疗信息的性质)

① 网站上刊载的诊疗、治疗信息属于一般性介绍,不能替代个别诊断。 ② 治疗结果因人而异,且可能发生不良反应,因此实施之前务必与医疗人员进行充分咨询。 ② 所刊载的内容可能随医疗技术与产品信息的变化,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发生变更。

第4条(咨询、预约申请)

① 在线咨询、预约申请并非确定诊疗次序的程序,而是受理请求。日程以本院的确认联络为准方告确定。 ② 用户在申请时应提供准确的信息,不得冒用他人信息。 ② 以虚假信息提交的申请,可能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不予处理。

第5条(发布内容的管理)

对于违反相关法令、侵害他人权利,或妨碍网站运营的发布内容,本院可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予以删除或移动。

第6条(著作权)

网站上刊载的文字、图片、影像等内容的著作权归本院或正当权利人所有,未经事先同意不得用于复制、发行、传输或制作演绎作品。

第7条(免责)

因自然灾害、通信故障、系统检修等超出本院控制范围的事由导致服务暂时中断时,本院不承担责任。但在事由消除后将立即恢复服务。

第8条(争议的解决)

就本条款发生争议时,本院与用户应通过相互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时,依照相关法令及商业惯例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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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院长 李俊秀 · 02-592-33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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